做好廣告、宣傳,能夠產生強大的傳播力和感染力,可以為企業、品牌、產品等樹立良好的形象。同時也必須重視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等法律規定,為企業廣告、宣傳等具體工作開展明確了不能觸碰的“雷區”。
先來看看法條,《廣告法》第九條中規定了廣告不得有的情形:
(一)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、國歌、國徽,軍旗、軍歌、軍徽;
(二)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;
(三)使用“國家級”、“最高級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語;
(四)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,泄露國家秘密;
(五)妨礙社會安定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;
(六)危害人身、財產安全,泄露個人隱私;
(七)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;
(八)含有淫穢、色情、賭博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的內容;
(九)含有民族、種族、宗教、性別歧視的內容;
(十)妨礙環境、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;
(十一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再來看看,一些案例中的深刻教訓和應該總結的工作經驗。
一、是否存在未限定范圍的“最高級”類表述
2014 年某品牌手機在其官網發布廣告宣傳語“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”,被判定使用絕對化用語。對此,被責令錘子手機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,并公開更正,原因在于該廣告語在創作中違背了客觀性原則。
2015年某食品公司因“中國最大的蛋品加工企業”的絕對性用語被罰款6萬元。
與此點認證原則相反,代表廣告主的經營理念和訴求的用語則不會被認定為絕對化用語。比如“力爭第一”、“爭當行業領軍”等表達未來目標的用語,則不屬于違規之列。
二、是否存在低俗化用語超越倫理邊界而觸犯法律
2019年某飲料廣告涉嫌內容低俗、虛假等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有媒體爆出該飲料依舊延續以往“大胸美女”風格,只是更新了包裝。有營養學專家指出該飲料作為普通食品卻宣傳豐胸功能,涉嫌違規。該廣告被認定妨礙社會公共秩序、違背社會良好風尚,該公司被罰款20萬元。
三、是否存在需經過科學認證的預設可能性
2019年某藥品廣告通過節目中演員口播“無色無味還很清爽,這個好哎,而且止癢還挺快的”。對此,被通報廣告中“止癢快”意義不明確,沒有權威認證或驗證,并且作為藥品廣告也未按照要求標明禁忌、不良反應和“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”字樣。該公司被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,并被罰款 90萬元。
四、是否存在動機不純式虛假誘導
2019年某置業公司因發布的廣告中包含“首批售罄”字樣,當事人為了提高知名度、促進房屋銷量,在商品房未銷售完畢的情況下,使用“首批售罄”的術語,與事實不符,利用、誤導與欺騙了消費者,被罰款12萬元。
2016年,某服飾貿易公司在服裝店網頁上展示其商品時,標注了“送胖爸爸、胖老公最好的禮物!”等廣告語。對此,被消費者舉報。當地市場監管局經調查后認為,該廣告語中雖然帶有“最好”字樣,但是沒有指向其產品的質量,不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,所以并不屬于違法行為。
五、是否存在涉嫌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
2017年某公司在其銷售的商品包裝上印有“MADE IN TAIWAN 原產國:臺灣”內容。鑒于該公司案發后將涉案商品下架并銷毀外包裝,被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,并處罰款20萬元。
2020年某公司在視頻廣告中使用的中國地圖,由于工作失誤未將我領土表示完整、準確。對此,該公司被責令停止發布該廣告,罰款30萬元。
學法懂法守法用法,
始于心,踐于行。